Wednesday, February 11, 2009

應許之地的潔淨條例 [利未記24、25章]

經文:利未記24、25章

應許:為要以色列人守安息年和禧年,上帝應許在安息年和禧年之前的年日裏,要豐富的賜福給他們(正如同祂在每一個安息日的前一天都降雙份的嗎哪一樣)。

誡命:對上帝起誓及甘心樂意的奉獻都必須做到;關於田地,要定期休耕,每逢第七年,田地就不能收,也不能種;第五十年,當債務償清,一切產業要歸回本家,是為禧年。

罪:犯褻瀆罪(干犯第三條誡命)是要受嚴厲的懲治的.

認識神:

回應/感想:你是否有信心去實行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?田地經過六年的耕種之後,以色列人就整整一年不得耕種這地。 基本上,上帝是要以色列人將他們的生計完全交在祂手中,單單仰望祂的供應,他們曾有靠信心過活,以及仰望上帝供應每天需要的經歷,如果他們發現田間的出產突然比平日多出兩倍,甚至三倍來,是何等的驚喜!上帝對百姓說:「單要相信我!」

當你順服上帝的時候,祂以自己的榮譽為擔保。「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,都要認定祂,祂必指引你的路。」(箴3:6)

「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(太6:33)

在這兩段經文中選一個成為你今天的經文,然後把你的名字帶入經文中的「你」或「你們」。再以信心朗讀。

實際行動:不可輕忽安息年
上帝的命令是:每一個第七年(以及每一個第五十年)都要完全休耕,讓田地休息。日後,百姓忽視了這個命令,以致被擄到巴比倫,使田地能再享安息年(代下36:20,21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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